本宫的茶发生重大变更,胡海泉不再持股,不久前被列为被执行人

雷达财经鸿途出品 文|吴艳蕊 编|深海

近日,奶茶品牌“本宫的茶”运营主体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本宫餐饮”)新增几条工商变更信息。

其中广州江泉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江泉投资”)退出了本宫餐饮股东序列,不再持有后者股份。

天眼查资料显示,江泉投资成立于2017年5月,实缴资本200万人民币,歌手胡海泉持有公司44%的股份。

雷达财经注意到,胡海泉是本宫的茶的宣传卖点。本宫的茶公司官网称,是由中国内地著名歌手胡海泉于2015年联合创始的中国风新式茶饮品牌,以“国潮好茶,本宫出品”为品牌宗旨,探寻武夷山、福建、广西等国内名茶发源地,甄选出优质的冷萃茗茶,结合时令鲜果、鲜牛乳、奶酪等食材,研发出健康时尚的新式茶饮。截至2021年3月1日,本宫的茶拥有20多家直营店,1000多家合作店。

在此次变更之前,江泉投资为本宫餐饮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1%的股份,胡海泉间接持有本宫餐饮22.44%的股份。

变更后,本宫餐饮法定代表人徐驰持股比例从21.96%变为4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新增股东睢宏江同时也是江泉投资的法定代表人与第一大股东。

此外,本宫餐饮曾遭遇两次行政处罚。2021年8月,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被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万元。

2022年5月,公司因偷税行为被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少缴增值税罚款87412.62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3819.61元,合计罚款91232.23元。

据公开的处罚信息显示,本宫餐饮2019年至2020年期间取得加盟费等收入共5278370.80元(含税),上述收入未确认销售收入且未申报缴纳相关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相关成本费用已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雷达财经在与本宫餐饮相关法律文书中获知了本宫餐饮的收费方式。李某曾与公司签订《单店自主经营合作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合同签订之日需一次性付清品牌使用费78000元,营运保证金20000元。同时本宫餐饮每月收取经营管理费用1000元,该经营管理费用首年免费,次年开始计收,需月付。

值得关注的是,本宫餐饮还有2条被执行人信息,2条历史被执行人信息。当前公司被执行总金额为23.19万元。

其中,2022年11月本宫餐饮被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52万元。2023年1月3日,公司再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67万元。

原创文章,作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knewsmart.com/archives/106219

(0)
上一篇 2023年1月12日
下一篇 2023年1月12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