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与分众传媒发生广告合同纠纷,被执行36.52万元

雷达财经鸿途出品 文|吴艳蕊 编|深海

近日,香雪制药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36.52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香雪制药成为被执行人源于驰众广告有限公司(下称“驰众广告”)与公司的相关广告合同纠纷。此次被执行人相关案号为(2023)沪0105执1649号,立案日期为2023年3月7日,执行法院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香雪制药主营业务为现代中药及中药饮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辅之医疗器械、保健用品、软饮料、少量西药产品及医药流通等业务。公司主要产品有医药产品、医疗器械、医药流通、软饮料、防疫用品、T细胞免疫治疗等。

此次纠纷的另一公司驰众广告为A股上市公司分众传媒全资子公司。驰众广告的相关司法解析中,广告合同纠纷为案由统计第一名,相关案件达518条,远高于第二案由合同纠纷的53条。同时在驰众广告的原被告统计中,公司原告率达87.0%。

在分众传媒的资产负债表中,2018年和2019年公司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要多于公司的货币资金,分别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41.72%和36.23%。

目前,香雪制药还有一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022年9月,香雪制药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安泽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案号为(2022)晋1026执342号,当前全部未履行。

案件详情显示,被告山西安泽连翘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需支付原告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中药材货款635.33万元。香雪制药持有被告100%股份,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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